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招聘基本条件
1.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2.年龄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限制;
招聘岗位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http://www.mzzjw.gd.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4.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4年10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至2014年11月3日,初审结束后,2014年11月6日将在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者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11月13日9:00至17:00时持本人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越秀区米市路58号中心大楼910室,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一)笔试
定于2014年11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小组成员由省民族宗教委、院校专家组成,面试分为问答与实操两个环节,每个环节各50分,面试总成绩合计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3377904
监督投诉电话:020-8317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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