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14年9月招聘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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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14年9月招聘雇员

应聘人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符合《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

2、符合《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3、应聘者须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4年9月10日至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地点:宝安区教育局C306室,联系电话:0755-27750517。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3、身份证或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原件);

7、证明应聘人员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适岗能力测评

(一)方式和内容

1、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成绩第一名且成绩不低于60分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宝安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宝安区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示

拟雇用人员名单将于考察结束2个工作日之后在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聘用

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用人单位为拟雇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监督电话:27664433,27846413。

本公告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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