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员或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员级以上人员。非广东户籍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
招聘人数与岗位(见下表)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社保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3楼305
联系人:吴海华、廖柳丹、刘风
联系电话:3381331,传真:3380312
(三)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位证,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报考有职称要求的职位,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市社保局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发准考证。
(五)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到市社保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各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按准考证要求应考。
2.面试: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公布后,按职位招聘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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