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
此次招聘稽核组稽核协管员,主要负责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稽核检查工作。
招聘人员要求
1. 24—65周岁(含),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进取精神。
2.具有医学专业知识水平和临床诊疗经验。
3.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其他事项
稽核协管员的招聘工作由市社保局和人保健康公司共同负责,应聘者经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评合格,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后,由人保健康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人:谢小姐
投档邮箱:xiezihui198864@163.com,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0754-8857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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