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2014年7月前可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投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
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招聘职位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报考者可登录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报名表),把报名表、简历、1张全身生活照片、2张彩色大1寸照片(照片背面须有签名),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国外高校学历认证文件、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于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以快递形式寄到顺德区大良街道鉴海北路362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行政事务部,收件人:黄小姐。所收报名材料不予退回。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审查通过名单及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要求将及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在笔试前一周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的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及写作,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四)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
顺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shunde.gov.cn,www.sdsgwy.com
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hunde.gov.cn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网站:http://sdrc.gov.cn
咨询联系
电话:0757-22205813,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7-22207880,联系人:陈小姐
广东省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2014年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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