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4年选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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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4年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1月1日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八)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学历要求中标示明确“XX及以上”的除外。如,某岗位设置中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则低于本科学历或高于本科学历的均不能报考,另如某岗位设置中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则该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为大专,本科及研究生、博士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职位未要求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具有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3、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如“最高年龄30岁”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最高年龄25岁”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

二、选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选聘。

三、报名程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公开选聘普通雇员报名表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五)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委组织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www.sdsgwy.com )上公布。

招考咨询电话:28937410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选聘普通雇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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