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2014—2015学年度我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18名,其中区直学校47名,镇(街道)属学校271名。招聘对象和条件专业对口,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南海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有志从事教育事业的2011-2013届毕业生。2.其他地区生源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2年、2013年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校级学生会或团委干部的毕业生;(2)职业教育类专业毕业生;(3)部分专业院校毕业并符合专业特长要求的毕业生;(4)硕士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毕业生;(5)本科前三年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或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二)在职人员:具备任教学科及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男性年龄为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省级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3)省级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2.优秀教师: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现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3.夫妻两地分居(即配偶为我区户籍人员或为我区在编公职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1)具备中级以上职称;(2)具备初级职称,两地分居时间满2年以上。4.临时聘用专任教师:2008年9月1日前至今连续在我区任教,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可跨镇(校)报考,且享受工龄及获奖加分政策。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义务教育阶段执行该条件者,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5.其他在职人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具备3年以上省一级学校、国家级示范性高中任教经历者(此类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6.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职业类专业教师:(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2年以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经历;(2)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获得技师证书,2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或企业相关对口岗位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3)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辅导学生在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具备2年以上企业对口岗位工作经历。(三)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非在编教职员:男性年龄为47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为42周岁以下。在该校区工作5年以上,可报考专业对口岗位,也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对应的学科岗位,且享受工龄加分政策。(四)留学回国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在南海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专栏”中的“教师招聘系统”报名。(三)资格审查、公布初试名单、初试方案: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和制定初试方案,报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初试人员名单及初试方案均在网站上公布。届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上交报考纸质材料。(四)初试: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根据个人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复试人员。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为1:3,其中报考职业类专业课岗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推荐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为1:2;校医岗位推荐复试人数不限比例。(五)公示进入复试名单:复试人员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六)公示加分情况:对符合加分条件,且进入复试环节人员的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七)复试: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内容为教师职业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八)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九)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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