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招聘具有3年以上征地拆迁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四)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会流利粤语;(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七)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八)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工作经历及出生时间计算至2013年12月16日。报名办法(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南朗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0760-85521891,联系人:周凌;(3)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4)投诉电话:中山市南朗镇纪委,0760-85521838。(二)报名要求(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报名。(2)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乡镇(区)及以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具土地拆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6)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一)笔试(1)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9:00-11:00,具体事项由中山市南朗镇组织人事办公室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本人。(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二)面试(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3)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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