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120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一)招考对象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2014年毕业生。(二)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心理条件;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
(1)基本材料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425分以上成绩报告单(职位有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交)、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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