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名额:招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10名。招考对象及条件:1、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2、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条件详见下表。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至接受报名的第一日);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体报考职位条件以招考公告为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三水区有关招聘规定不得雇用的人员,不得报名。)实施步骤(一)发布招考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事人才网站和我院的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从2013年8月28日起至2013年9月10日止。(二)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可适当减少招聘人数开考;报考人数小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除外)。2、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与职位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www.sdsgwy.com)七楼政工科(联系电话:87775700,87775357)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3、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我院政工科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审查后原件退回)。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制准考证并通知考生前来领取。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考生在进行面试前,由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且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考试事项(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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