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行政辅助类聘员1名。
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适应加班工作和经常出差下乡的工作要求;
(三)公共外交类、中文、文秘、行政管理或公共管理专业,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大学英语六级或以上。
(四)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年龄要求: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填写《清远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
(二)现场报名。应聘者填写《清远市政协办公室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
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机关办公大楼1号楼325室,市政协办公室(www.sdsgwy.com)
联系电话:0763-3374476,传真:0763-3360554
联系人:张渝林、舒慧
(三)报名时间:2013年9月1日— 9月10日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笔试准考证电子版,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由本办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外语能力、写作。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政协清远市委员会网站(http://www./)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主要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布。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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