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47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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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47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广宁县25个事业单位共招聘47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本省外市户口(生源)社会人员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社会人员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上述人员请于8月1日至2日(2天)上班时间到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宁县城西开发区)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40周岁(1972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24日。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 的人员,不得应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报名办法(一)招聘职位查询招聘岗位请查阅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http://www.sdsgwy.com),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x(1≤x≤5)y= 2x+5(5<x≤50) 1.5x+30(x>50)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如拟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由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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