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人数:
美术理论研究岗位1人。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及美术创作工作。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岗位任职条件
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美术学专业,具有较高的美术理论造诣,优秀的绘画实践技能,作品入选过省级及以上展览,有一定的美术展览策划经验。有较强的写作水平,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一)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 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 报名地点:佛山市艺术创作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43号五楼(www.sdsgwy.com),联系电话:83307549,联系人:吴倩文。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时需进行专业技术实操考核。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 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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