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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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新造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所)事业编制管理岗位(九级)职位1名。(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和通过成人教育等方式取得学历的人员。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或具备《广东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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