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厦门市青少年宫招聘5名教师
招聘厦门市青少年宫专业教师5名。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4.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学科符合岗位学科要求。5.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7.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予报考。(二)岗位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2013年厦门市青少年宫编内教师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公示。(六)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公布。面试由厦门市教育局和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课堂教学(片段教学等)测试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课堂教学测试。课堂教学测试(含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的专业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面试成绩由课堂教学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两项测试有一项不合格即不予录用。(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报考收费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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