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聘用人员
应聘条件
1、身体健康;
2、宝安户籍,35周岁以下;
3、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类专业或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其他非法律专业。
4、曾在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者优先。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21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宝城前进一路73号宝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二楼职介前台(宝城6区,新安公园正门对面)
报名程序
(一)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http://www.bald.gov.cn/)打印并填写《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聘用人员报名表
(二)由本人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聘用人员报名表
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笔试,笔试由我局统一组织,笔试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公布。
笔试科目为文字材料写作及劳动法律法规。
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将由我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9978333,27444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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