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厦门市海沧区2013年春季补充招聘34名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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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厦门市海沧区2013年春季补充招聘34名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广东省厦门市海沧区2013年春季补充招聘34名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纪律、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报名及缴费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一)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于3月15日9:00—3月22日9:00登录厦门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 www.xmws.gov.cn),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1M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招聘。(二)资格初审:3月15日10:00—3月22日11:00,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3月15日10:00—3月22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3月22日15: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四)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于3月15日12:00—3月23日12:00前通过网银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80元(请报考者在缴费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银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者已缴纳的人才招聘服务费。(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已缴纳人才招聘服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8日10:00—4月28日10:00前自行上网打印《报名表

聘用(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应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拟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并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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