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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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

广东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招聘100名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2011年8月1日前在清城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于2013年3月26日前取得执业资格的在岗不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体健康。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计算期限截至2013年3月26日;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cheng.gov.cn)(http://www.sdsgwy.com)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可到现场报名,也可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局三楼办公室303室(清远市清城区天湖塘66号),联系人:林小姐、卢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763-3822719。

(2)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照《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准考证的发放:采取现场报名的,在2013年4月1日至3日期间,凭身份证到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采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表报名成功的(即收到电子回复),在2013年4月7日至9日期间,从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qcwsj@21c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其报考材料在参加面试后再上交。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城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

4.考试收费。按照清远市清城区发展改革和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考试费100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面试和考核。

1.面试,分值占50分。

(1)面试人选的确定。每一岗位面试对象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14日(星期日),时间一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行知楼(清远市清城区西门岗15号)。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临床应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面试要求。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设考官组,每组由5-7个考官组成。考官从清远市清城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2.考核,分值占50分(其中业绩考核占20分,群众评议占30分)。

(1)考核人选确定。每一岗位考核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择优确定考核人选,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2)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发改局、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组成,负责对应聘对象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3)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考核和群众评议。主要考核应聘者德、能、勤、绩、廉方面等情况(考核细则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

(1)面试总分为100分,按50%折算面试成绩,考核成绩按照实际得分计算。

(2)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核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根据岗位职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清远市清城区2013年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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