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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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

广东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3年招聘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

一、 招聘职位及职责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2名。 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职责:负责案件开庭审理、调查询问、合议庭评议、宣判等记录工作;负责布置、管理审判法庭,完成法官在庭上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他审判辅助工作。 二、 招聘人员条件 1、 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 2、 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具有法律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法院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4、 能够熟练掌握亚伟、拼音或五笔等输入法(有速录资格证者优先); 三、 招聘办法 (一) 报名 1、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办公楼1003室。(www.sdsgwy.com) 2、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无犯罪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发现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 张,并由本人填写《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文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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