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三批编外人员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2012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第三批编外教职工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7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gdqy.edu.cn)
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http://www.sdsgwy.com/)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2年10月29日9:00时起到2012年11月1日17:00止。
3、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等。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并于2012年11月9日前在学院网站或广州考试信息网报名系统内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2012年11月16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2年11月17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2012年11月30日或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2012年12月5日前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成绩应在50分以上。
3、面试(试讲)
(1)面试定于2012年12月8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于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由学校人事处、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包含有专业技能测试,为本岗位的专业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答辩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http://www.sdsgwy.com/),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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