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市排水管理处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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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排水管理处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广东惠州市排水管理处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交毕业报到证复印件;其他人员提交人事(劳动)关系挂靠证明;

7.工作年限和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2年7月31日止。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桥东路南六巷23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五楼人事教育科。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2年9月5 日至2012年9月7日。

3.联系电话:0752—2234547。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资格初审由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将报名者的所有报名资料送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对复审中发现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根据各职位应聘考生的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进行考察。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成立招聘面试评委小组,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和外单位评委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场宣布成绩。面试60分以上为合格。

3、考生应持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报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4、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咨询:http://www.sdsgwy.com/

咨询电话:惠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0752-223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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