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考对象
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本科(特殊教育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省内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在职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以上。(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件一)
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以及专业资格条件。
(五)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关心、关爱、关怀特殊少年儿童。
(六)在职人员大专毕业学历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可连续计算,亦可合并计算,并提供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相关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七)年龄、职称及资格要求:符合附表注明报考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2年7月31日,在职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测试等成绩证明。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发给准考证或面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8月8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
2、报名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地址:清远市清新县清四路太和段165号(太和镇回澜中学对面),联系电话(传真):0763-5383966。
公交车路线:清远市北站乘坐308号公交车到太和镇回澜中学下车;清远市车站乘坐102号公交车到清城区明都公交站转乘305号公交车(或216号)太和镇回澜中学下车。
(二)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
1、应届毕业生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2、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暂缓就业证明材料。
3、在职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4、未婚者提供未婚证,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凡提供证书及个人情况有虚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名考务费: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考试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笔试加面试
报考计算机、网络、会计、文秘岗位的考生要参加笔试。
1、笔试(占总成绩分40%):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和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面试。
2、面试(占总成绩分60%):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拟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环节。
面试以百分制评分,面试内容以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时。
面试时间:2012年8月29日。
5、笔试(面试)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免笔试。
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者免笔试。
1、免笔试的面试分答辩和说课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分别以百分制评分,然后各按50%折算再相加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答辩成绩×50%+说课成绩×50%,说课成绩、面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地点: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3、面试时间:2012年8月29日。
(三)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完成考试程序后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www.qyrcrs.com)和清远教育网(网址:http://www.sdsgwy.com/qyxx.edugd.cn)公布。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2012年招聘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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