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12年招聘人员
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 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2012年下半年江门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招聘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说明
1、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界定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见附件2)执行。应聘者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2、工作年限要求
工 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 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毕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2年6月30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须同时具备,并互相印证)。
3、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5、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雷先生3327979。
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公布
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http://www.sdsgwy.com/“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20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3时至5时,报名地点: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即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详见《2012年下半年江门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招聘岗位表
四、考试办法、时间及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7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内容为日语或英语及教育教学相关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机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入围面试比例”即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复查。应聘者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训练中心进行资格复查: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须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方面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由训练中心通知,不参加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训练中心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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