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招聘机关聘员
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期至2012年7月1日;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机关聘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报名办法
(一)发布信息:在人才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和《清远日报
(二)报名方式:可以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
2.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机关聘员报名表
3.报名地点: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
4.联系电话:0763-3867166、3867778,传真:0763-3867191
5.邮政编码:511518
6.联系人:江洁华、朱辉萍
(三)报名时间:2012年7月1日-- 7月13日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参加考试。招聘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笔试准考证电子版,请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准时参加笔试。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等有关证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及证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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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机关聘员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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