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官学院2012年招聘教师
招聘的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二)2009年或2010年“211工程”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警察教师的疾病;(五)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发表与招聘专业(或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招聘职位和专业招聘6名专任教师,具体专业(或专业方向)等要求如下:(一)思想政治理论专业教师1名,思想政治教育、近代史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二)法律专业教师2名,刑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商法专业博士毕业生,相同专业只招1名,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三)行政管理专业教师2名,行政管理专业博士毕业生,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四)交通专业教师1名,智能交通专业(或智能交通专业研究方向)博士毕业研究生,并具有本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的实验室研究经历或工作经历。
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相应专业的一个职位。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dppla.edu.cn)“人才引进”网页,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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