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市)2012年招聘人员
招聘的岗位、人数、应聘基本条件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拟招聘教职人员79人。拟招聘的专业、所需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附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截止于如下时间:
(1)辅导员及其他教辅人员截止至2012年4月6日;
(2)教师及实验员截止至2012年6月20日;
(3)学术带头人截止至2012年12月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
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电子邮箱:wuym@gdei.edu.cn,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调配科(邮编:510303)
联系电话:020-34113286,联系人:吴老师,郑老师。
3、报名材料:根据不同身份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材料包括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成绩单(毕业生提供)、英语等级证书(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报考岗位)、相关任职资格(职称)证书、学术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其它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证书(所有材料均为A4规格复印件)。海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应聘学术带头人及其他人员:提供大学及以后学习、工作的履历;近五年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奖成果等材料;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研究计划。海外学者还须提供中、英文履历及2名国内外同行知名学者的推荐函(含外文翻译件和推荐人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形式
1、一般教师、实验员等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考试形式为试讲(含实操)、答辩,实行百分制。
(1)资格审查:由招聘部门和学院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核对应聘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确定试讲人员,由招聘部门统一通知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
(2)试讲:由应聘人员对所应聘专业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做30分钟的试讲。试讲过程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板书、仪表、个人形象等。实验系列需进一步进行实际操作的考试,考试内容是实验室操作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3)答辩:招聘部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对象进行问题测试,应聘人员口头答辩相关专业理论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问题。答辩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学术带头人
招聘形式为面试和作学术讲座。
(1)资格审查:招聘部门及人力资源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引进人选并通知面试时间。
(2)面试:应聘人员提供来我院工作的学术带头人工作计划,并就本专业学科发展等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3)学术报告:为本专业师生作一次学术报告,题目自选。时间约1.5小时。
学术报告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应聘者的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60%+学术报告成绩×40%。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3、辅导员及其他教辅人员
招聘形式为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
(2)笔试
由学院人力资源处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所应聘岗位的业务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70分为及格分数线。学院招聘工作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面试的人选。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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