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选聘职员
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
2.符合本公告及《职位表
(二)有关要求
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报考年龄: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2012年01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01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2楼221室)。
3.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25942923。
(二)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聘职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表样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5.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
考试、考察
考试、考察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
内容:选聘岗位相关内容。
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将获发相关事项通知。
考试、考察结果及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将于考试、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各应聘人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或到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查询,联系电话:0755-2594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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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名表须准备一式两份,均须贴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资格初审完后,应聘人员和审查单位各留存一份报名表。2、此表任何栏目内容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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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此表只作为拟聘职员、雇员向深圳市人事局提交引进人员所需材料之一。
2.此表由拟聘职员、雇员单位和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共同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办人需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计划生育审核证明。如属生育两个子女以上的拟聘职员、雇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在备注栏内注明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原因和政策依据。
4.户籍类别: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丧偶、其它。子女归属:男方、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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