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3月31日划线计算。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招考职位所列“学历(学位)以上”的,即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或更高的学历学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江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mrs.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相关信息。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详情请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招考公务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http://www.jmkszx.com(在左侧选择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
报考者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报名。基本流程为:阅读报考相关文件à注册用户à阅读网上报名协议à网上填表(简体字)à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à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à确认通过审核à打印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à缴费(委托银行代收或现场缴费)à确认报名成功。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咨询电话:
法院、检察院资格条件咨询电话:3936022(法院)
3935989(检察院)
其他单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750-3333394(节假日除外);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950263、3950279(节假日其他单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前核准所填写的个人资料。报名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其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8日。
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才可以打印报名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如果已过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不能重新报名,所以考生要尽量提早完成报名;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对报考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五)缴费确认
1.缴费方式:为简化手续,方便考生缴款,降低报考成本,现提供以下两种缴费方式:
(1)委托银行代收
考生可根据实际,通过委托银行代收的方式缴费、邮递《委托银行代收报名考试费协议
网上报名à网上审核通过à打印报名表à缴费(选择委托银行代收方式)à阅读委托银行代收报名考试费协议à填写考生信息、考生本人银行帐号、帐户名等资料(考生要认真填写、防止出错)à邮寄《委托银行代收报名考试费协议
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环市一路1号4楼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0—3950263、3950279
邮政编码:529000
注意事项:考生提供的银行帐号须是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均可,不能使用信用卡),须确保所提供银行帐号内有足够余额用于报名考试费的代扣,同时必须使用考生本人姓名开设的帐户(不能使用他人姓名的帐户),由于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款耽误报名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流程可留意报名网站的提示。
考生采用委托银行代收报名考试费方式进行报名缴费的,待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查实考试款项到帐后,才能为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如有疑问可致电13431773104或13431773419。
(2)现场缴费
考生可选择现场缴费方式进行报名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及身份证复印件,在以下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缴费。
时间:3月5日至3月9日(上午9:00-11:45,下午14:30-16∶50,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江门市环市一路1号4楼)。
特别提示:考生需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进行现场刷卡缴费,没有办理银联卡的考生需向工作人员领取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费。
2.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考试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科30元,普通类别考生每人共需缴费80元,如需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3.减免优惠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请在确认报名的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3月17—20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2至23日到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加分申请。
(二)面试。
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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