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一、招考对象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取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通过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见附件4)。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事宜及职位另行公告。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分为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http://www.gd.jcy.gov.cn)。
本公告由****东莞市委组织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东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站(http://www.dg.gov.cn),《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请点击附件名称以打开或保存文件)
1.东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 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4.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东莞市委组织部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二O一O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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