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增强事业单位工作活力,满足博罗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空岗情况,根据《博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74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因此次招聘属2009年下半年招聘计划,所以年龄要求以2009年为计算年限)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的条件说明见招聘一览表);
5、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报考。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0年2月 26日8:30至17:50。
3、报名地点:博罗县县委党校一楼大堂
4、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毕业证、和印证岗位条件的其他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在职人员)、就业协议书(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
5、报名注意事项: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⑵学历、学位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职位要求学位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如:职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则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硕士或博士学位)。⑶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⑷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⑸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6、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博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人文常识、行政管理、时事热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以上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入围人员比例达不到1:3,则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人事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未通过公示人选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通过公示的人选,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编办分别办理相关录用进编手续。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届监督。
六、本公告由中共博罗县委组织部、博罗县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6206136。
附:《博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博罗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九日
《博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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