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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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2010年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2.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

3.笔试:

时间: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行政执法知识。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排名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5.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3月19日

6.面试 时间:2010年3月24日。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职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职位,但必须符合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若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高学历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位,例如:职位要求法学类,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研究生学历为法学的报考者必须相应具备法学硕士或法学博士学位。

4.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5.“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级(不含副省级城市)以下党政机关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实行减免考务费用政策。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或招聘单位审核确认。

四、笔试

时间: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行政执法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现场查询。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有效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依《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排名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10年3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初审

时间:2010年3月19日。

地点及具体安排:3月17日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报考者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本(非深圳户籍人员不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若职位有要求的),以及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应届毕业生(2008年和2009年毕业的深圳院校、深圳生源的除外)还须提供落款时间为200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提供)、成绩单。

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深圳户籍本或者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证明。

深圳户籍人员的配偶按深圳户籍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户籍本。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所有资格初审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由报考者在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聘任审批为准。

六、面试

时间:2010年3月24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3月21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各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考生总成绩将于3月26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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