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
注:1.表中博士是指高等院校(含党校系统)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研究生专业和代码以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二)基本条件
1.有与专业方向相近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专业相近;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因教学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5.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学习与研究能力,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12月1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应聘人才情况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我校(院)专家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试讲安排具体为,由我校(院)确定试讲题目,应聘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备课后进行试讲,我校(院)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量化打分。试讲的所有人员,如经专家组评判认定,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试讲主要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答辩三个环节。重点从教态、综合分析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运用教学方法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
试讲总分为100分。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的试讲成绩,并当场公布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
(四)考核及体检
经专家组评判,根据试讲成绩,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在考核阶段,将要求拟录考察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科研代表作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若拟录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考察、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
(五)公示 、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2.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55761785576158
联系人:介老师陈老师
电子信箱:gxdxgkzp@gxdx.gov.cn
联系地址:广西自治区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宁市荔滨大道18号自治区党校行政中心421室,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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