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4年招聘教师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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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4年招聘教师20人

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人员持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学历: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轮机工程、轮机管理)并持甲类大副、大管轮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者,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

招聘方式、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学校于2014年10月31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4年公开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广西交通运输学校 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学校在2014年11月26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复审。名单公布在学校网站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复审。

2、复审方式、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7、28日(8:30~12:00,下午15:00~17:00)

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9号广西交通运输学校办公大楼201室人事科。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771-3276901。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

(1)填写《广西交通运输学校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各种能力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各一份(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备查)。

(3)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2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办理准考证)。

(4)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按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聘用资格。

3、复审事项

学校领导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以公务员考试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进行审查。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3,达不到比例但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4、考试费用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进行现场交费、领取准考证。根据《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公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采取100分制评分,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条件,不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考务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考官小组由学校、主管部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派人员、外单位专家组成,具体负责面试评分工作,并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每 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分别占40%、30%、30%,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面试成绩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学校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 值70%以上(含70%)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体检与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学校计划招聘的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

2、考核合格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从候选人员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学校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4、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核准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列入国家 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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