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本表的所有栏目内容须用正楷填写。若有两个以上准考证者,“毕业生登记申请表”中的“现准考证号“栏目一律使用最后取得自考成绩的准考证号。
2、“毕业方向及加考”栏:部分专科专业有方向之分,部分本科专业因考生原专科专业不同而设置不同加考课,如加考课1或加考课2,请填写;如无以上情况,请留空。
3、“其它准考证号”栏:填写其它所有在自学考试中取得过合格成绩的准考证号。
4、“档案代码”栏的填写:
①是否在职:是-1;否-2
②职业:干部-1;教师-2;工人-3;农民-4;军人-5;待业-6;个体劳动者-7;其他-8
③生源:地级市辖区-1;县级市区-2;乡镇村-3
④是否需要农转非:是-1;否-2
⑤考前学历:初中及以下-1;高中-2;中专-3;大专-4;本科以上-5
⑥是否残疾:是-1;否-2
⑦政治面貌:共产党员-1;共青团员-2;其他-3
⑧年龄:25岁以下-1;26~35岁-2;36~45岁-3;46岁以上-4
5、“现用身份证号”栏:考生现持有的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
6、“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国标代码”栏:本省户籍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地级市辖区或县级市区的代码。
外省户籍,必须填写目前考试所在地的国标代码,如温州市辖区:0301。
7、“现任职务、职称或工种”栏:按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填写,无工作的填“待业”。
8、“可用于学位申请”为:PETS三级及以上级别(笔试成绩合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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