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4年2月14日至2014年2月24日)。
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4年2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科(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送达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科1513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2115913,监督电话:0771-21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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