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4年2月24日至2014年3月4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4年3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人事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5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53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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