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勤技能一级岗位高级职业指导师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所在地为广西防城港市;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其他身体条件;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
(七)从事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历5年以上;
(八)新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满2年(含试用期)的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4年1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人员,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9日至2月21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www.sdsgwy.com )(地址: 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513室)。
2.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当场核验报名材料齐全后,由报考人员填写《防城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
按实有符合报考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并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考核人选名单。
2.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成立考核组,考核组由两个人以上组成。考核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户口簿、资格证等)是否真实,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给予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资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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