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城市管理监督员15人,其中邕宁区9人、仙葫开发区6人。
三、工作地点和内容
1.工作地点:主要在邕宁区、仙葫开发区
2.工作内容:
(1)在所负责的区域内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
(2)对电话、公众、新闻媒体等投诉举报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对城市管理事件或部件处理结果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4)完成监督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时间段为8:00—21:00,实行三班二运转轮班制。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试用期三个月,并接受培训。
(二)基本工资1330元(含个人社会保险)+绩效工资(70-500元)。如本市出台最新工资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依法享受婚假、产假、年休等假期;人事档案在南宁市人才中心托管,费用由聘用人员自付。
五、应聘人员的资格和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其中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南宁市户口;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优先考虑户口在邕宁区、仙葫开发区的人员和居住在上述两地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七年;
(6)存在不适宜担任监督员岗位其它情形的。
六、应聘提交材料:提交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核对后退回),留存复印件各1份;
(2)填写《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单位方位: 双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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