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志愿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专业不限;
(三)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熟悉计算机基本应用操作;
(五)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1979年2月18日前出生)以下,适合男性。
二、工资待遇
月工资1500元,单位负责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缴纳),食宿自行解决。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请在2014年2月11日-2月21日上班时间,带个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到贵港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报名(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南面),报名咨询电话:0775-4565403。
(二)面试:经审核报名人员资格后,组织合格人员统一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面试合格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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