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2月24日至1995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均以此类推),对个别特殊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北海市(含市辖县区,下同)。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且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统一要求为2年以上,即截止2013年12月24日满2年以上。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2013年12月24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新录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3年12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招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3年12月23日起,可以通过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等网络媒体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www.sdsgwy.com )进行报考。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5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认真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户口、身份证、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其他要求等,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4日8:00至2014年1月7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人员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3年12月24日8:00-2014年1月5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1月10日8:00-1月11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1月10日8:00-1月11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网上反馈给报考者。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或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不能报考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4日8:00-2014年1月8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4年1月17日前携带或邮寄以下材料到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的,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考生原支付帐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于2014年2月15日8:00-2月21日12:00打印《报名登记表
考试
考试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分值: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达不到1:3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北海市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拟定合格分数线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报考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4年3月31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上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报考定向招聘代课教师岗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要提供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持有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代课教师聘用证书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15日前。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编委办在北海市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则上,2014年7月31日前,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或执业资格证等)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教育系统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运用、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理论等有关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前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原则上从海城区和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3075303)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0779-2027931)
2013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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