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性质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4、服从工作安排;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办法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资格审查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考核(一)考核内容报考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直接进行考核考察,主要考核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1)考核对象思想、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2)考核对象近两年学习、工作总结及考评情况;(3)考核对象个人档案;(4)考察组认为其他必要的考察内容。(二)考核结果考核不合格者,经审定取消资格。考核组人员组成考核组一般由2-3人组成,考核组人员一般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领导、科技厅人事部门领导、院领导组成,具体人员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院领导班子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http://www.sdsgwy.com/。其他事项(一)有关应聘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和广西科技信息网上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二)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71-5847477(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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