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面试人选办法
1.笔试合格分数线
教师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其中村级小学、教学点职位(乡镇中心小学除外),代课教师职位划定为80分。
卫生技术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85分,其中乡镇卫生技术类职位划定为80分。
综合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90分。
工勤类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
2.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3年8月8日至13日。
(二)报送材料: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报送材料。
具体包括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报名登记表、户口簿(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和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4.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三)报送方式:
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送。
报考市直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市直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县(市、区)、乡镇单位入围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报送到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我市将于8月20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河池市人才网(网址:http://www.hcrc.net.cn)上公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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