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单位和岗位、名额
来宾市节能监察中心管理岗七级1名,管理岗九级1名。
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参加选调人员需符合《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3.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理科、工科专业,熟悉节能监察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强。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参加选调报名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与信函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选调公告发布在来宾人才网(http://www.lbrcw.com/)(http://www.sdsgwy.com)。报名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报考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明确符合选调人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确定考察对象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研究决定,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情况。
联系人:潘克建
联系电话:电话0772-4299775、手机:13978295168
电子邮箱:lbsgx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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