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市行政机关2013年2月招聘聘任制公务员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
公开招聘的职位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4名,招聘职位和人数分别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总经济师1名、市住建委副总规划师1名、市财政局副总会计师1名和市统计局副总统计师1名(详见《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工作经历等要求(详见《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选聘方式进行。
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聘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可以通过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5日—3月15日。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所在地。(详见附件2)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行政机关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须在专业测评环节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报考的招聘单位进行验证。逾期未提交材料进行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应聘两个及以上职位。
(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机关负责。
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机关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2月5日—3月17日http://www.sdsgwy.com/
(三)专业测评
1、履历分析。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履历分析,重点分析工作履历和工作业绩。
2、专业测评。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行专业测评。
时间要求:2013年3月22日前完成
(四)提出拟聘任考察人选
招聘机关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根据履历分析和专业测评情况,按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提出拟聘任考察人选。
时间要求:2013年3月24日前完成
(五)考察
招聘机关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聘任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工作业绩。
考察时间:2013年3月29日前
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
组织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结合考察、体检情况,每个职位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时间:2013年4月19日前
公示
拟聘任人员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3年4月30日前
聘任审批和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
办理聘任手续
拟聘任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聘任机关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原则上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根据《公务员法
(一)实行聘任合同制。聘任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详见《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和《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咨询电话:
广西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0—2828010、2822162
报名联系电话:
广西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70-2818723、2827964(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0770-2881231、2883300、2881276(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财政局:0770-6102362、6102361、2881225(传真)
广西防城港市统计局:0770-2822555、2200895、2200890(传真)广西防城港市行政机关2013年2月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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