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2010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现场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8月22日至29日。2、现场报名地点: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2)报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报名。
3、现场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5)报名结束后,市直招聘单位将应聘人员材料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编制《河池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名册
笔试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参考用书为: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河池专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暂行规定
一、招考聘用的基本条件
招考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国家承认);
(四)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二、招考聘用的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社会青年、在职人员和应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招聘代课教师和到村级组织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村官”的岗位限于本县(市、区)的代课教师和“村官”报考;中专学历人员除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外,只能报考本县(市、区)的招聘岗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至199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村官”、代课教师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最高限度不超过40周岁。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三、招考聘用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文化考试、面试、专业测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政治思想考核和业务水平考核、身体健康检查进行择优聘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全市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一)现场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8月22日至29日。
2、现场报名地点: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名。
(2)报考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置的服务窗口报名。
3、现场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材料。
(4)报考人员须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5)报名结束后,市直招聘单位将应聘人员材料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编制《河池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员名册
(6)报名考试收费按桂价费[2006]17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公共基础知识
4、开考比例。计划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同意调整的,应给考生调整报考岗位。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者。
5、领取《准考证
(二)照顾加分
2010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照顾加分有以下三类:
1、少数民族加3分。
2、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满两年的大中专毕业生,且各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加3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计划”、由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加3分;代课教师加5分。
3、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加3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加4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加5分,多次被评为先进的按最高一次加分。上述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是指受到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上述第1、2、3类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
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
加分依据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工作结束后提交的视为无效。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考《公共基础知识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0年9月26日
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参考用书为: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河池专版)
4、命题。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点查询或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
6、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照顾加分)和招考职位情况,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各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合格分数线核定面试人选,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与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对象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其分数按30%比例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的组织实施。市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情况制定,经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招录单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工作方案中明确。
面试时,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派员进行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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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3、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招录机关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提供的毕业证书所列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必须与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部门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公共笔试成绩+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和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同时,也在有招考任务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报考本县(市、区)考生的成绩。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应聘者的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2-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如考察中出现考察意见为不合格者,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组织体检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审批与聘用
(一)公示审批
1.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总成绩、考察与体检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在三个月内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县(市、区)委、政府领导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和各县进行公示7天。
2.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和入编后,出现问题的,也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按照《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九、建立候聘人员信息库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对进入面试(测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候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选聘,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免笔试,直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招聘手续。
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笔试、面试命题必须采取入闱方式加强管理,试卷的印制、运送、交接与保管、考试、阅卷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招考。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入编手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办理工资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事项以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公布为准。
报考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8—2108325
[点击浏览该文件:2010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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