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名额
招聘高中教师90名,具体见海南乐东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如第一阶段招聘教师已满90名,则第二阶段自动取消;如不满90名,则进行第二阶段招聘,补足剩余名额。
(一)第一阶段
招聘对象: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相关学科毕业生、非师范类专业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
(二)第二阶段
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二本以上(含二本)应往届相关学科毕业生;2、全日制非师范类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恪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没有违法违纪行为;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3.身体健康,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4.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5、全日制相关学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研究生)面试、政审合格可直接聘用。
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
1.由招聘办与相关院校联系,确定招聘时间、地点。
2.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和查阅档案等考核方法招聘。招聘对象由招聘办到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进行招聘。应聘人员应聘时需提供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近期体检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重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3.领导小组通过查阅档案、资格审查、面试等考核方法确定拟招聘人选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与招聘对象签订招聘合同书,并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如拟招聘人员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由第二阶段招聘至岗位满额为止。
4.时间:2014年5月20-31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
1.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公示时间:2014年7月14日—20日。
2.报名事宜。报名时间:2014年7月22日—25日,报名地点: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职能岗。符合条件参加应聘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户口本、学籍档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体检证明、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重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登记表
3.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给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4.考试事项。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4年7月31日,
面试时间:2014年8月8日,
笔(面)试地点:乐东中学。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总分。
(4)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
(5)按笔试分数的60%和面试分数的40%计算个人所得总分。
联系电话:0898—85529009
海南乐东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2014年第二阶段乐东县招聘教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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