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82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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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82名工作人员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82名工作人员

招考对象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岗位、人数招聘人数82名,其中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员64名,事业单位雇员18名。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特殊岗位见附件);(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依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名。招聘程序(一)公告在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海南日报发布招聘消息和公告(时间:2012年12月7日―12月16日)。(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23日。2.报名地点: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联系人:郭贻健、关建文(县人社局)。4.联系电话:0898-83668451(县人社局)。5.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从保亭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http://www.sdsgwy.com/。

6.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7.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8.经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9.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或报名表于2013年1月8日―1月10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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