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才范围及对象凡属引才学校一览表范围(详见附件2)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未满服务期、未解除相关服务协议的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聘高层次医学人才活动暨2015届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考核方式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组织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市级卫生计生单位赴中山大学组织现场考核招聘,各引才单位成立引才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测评,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被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员当场签订聘用协议(应届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签订聘用协议)。体检和考察体检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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