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2014年四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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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忠县2014年四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范围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以下情形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2.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组成招聘小组,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学习成绩、在校德能勤绩表现等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3.考试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1)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2)面试。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签协议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拟聘人员1.西南大学招聘点招聘人员,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初步人选,报县招聘小组审定后确定为拟聘人员。2.重庆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学科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放宽比例的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必须不低于其他岗位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最低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签订就业协议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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