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报名人员同时要求具备中级职称;
2.年龄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年龄限制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23日及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限制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0月23日及之后出生));属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再适当放宽年龄。
3.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学习或工作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在学院资料下载区(http://www.cqcvc.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30&id=9)下载《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何涛 钟雁
电话:023-49578588 023-49579357
(二)资格初审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于2014年10月27日—10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经单位加盖鲜章并经应聘人员签字的报名表)和一张一寸照片,参加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组织的资格复审,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认证方为有效。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50元/科),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试讲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比例确定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若试讲比例达不到1:4的,则试讲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若最后一名试讲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试讲。试讲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指定专业教材课程,分值为100分(试讲方式、要求、指定教材和成绩请及时在学院人事处网页上查询)。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试讲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讲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学校及主管部门备案。
开考比例未达到1:2的以及因缺考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致使试讲比例达不到1:2的,进入试讲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试讲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试讲。
4.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专业、职称、拟聘用岗位等信息。监督电话(市教委监察室:63616854,学院纪委:4957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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